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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地税“大集中”工程剖析
[ 作者:龚国生 | 转贴自:《中国计算机用户》专刊 | 点击数:6053 | 更新时间:2007/5/18 | 文章录入:admin ]


       

        在省局党组织的直接领导和国家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广东地税的信息化建设取得了骄人的成绩,特别是“大集中”工程成为省局党组提出的“三大工程”之一“信息化工程”的一个耀眼里程碑。(三大工程即:规范化工程、教育培训工程、信息化工程)。经过4年多的努力,从项目论证规划,系统分析、设计、开发,网络建设,系统平台建设,到上线应用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至今已完成了16个市的上线任务,今年底前将完成全省20个市的全部上线任务。
        “大集中”这一名词在广东地税系统可以说是“家喻户晓”,在IT界和全国税务系统也是“小有名气”。但是能透彻理解“大集中”的内涵、定位、意义、技术路线、安全风险及防范措施等深层次的问题,可能不一定是“家喻户晓”、人人都明白了。而且可能还对“大集中”存在不少误区。为此,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大集中”工程作一剖析,以提高对“大集中”工程深层次的认识。
一、广东地税征管信息化的回顾和“大集中”工程的背景
        广东省地税征管信息系统原来存在三种模式:
        1. 广州市模式。
        2. 深圳市模式。
        3. 其他20个地市模式。
        1. 广州市模式:广州市地税局早在2001年就实现了征管系统全市集中模式,即包括从化、增城、番禺、花都在内的全市25个分局共同使用设在广州市局信息中心的一套统一的征管系统。此系统平台为两台HP公司的Superdome小型机,数据库为Oracle,前端工作站是包含PB应用程序的“胖客户端”,全市总共约有2000台工作站。总体而言,该系统是客户/服务器方式的体系架构,也即C/S方式的两层架构模式。
        2. 深圳市模式:早在1995年深圳市地税局就实现了全市集中式的征管模式,但此系统不同于广州市的C/S架构,而是一个典型的“傻终端”方式的体系架构,其主机平台为IBM公司的AS/400小型机,数据库为DB2/400,应用开发工具是RPG语言+CL语言,前端工作站是“傻终端”或PC仿终端。数据和应用程序都在后台AS/400小型机平台上,前端工作站不需要维护,这一点是C/S体系架构所不具备的优点。
        3. 其余20个市模式。
        这里又分为两种情况:即佛山等“前十个市”模式和茂名等“后十个市”模式。
        “前十个市”模式为全市集中模式,即每个市配置两台小型机,各分局及各税所的前端工作站通过网络连到市局的小型机上,后台的数据库为Sybase,应用程序(BP语言所写)安装在前端工作站(也称客户端)上。其体系架构是C/S二层架构。
        “后十个市”模式为省局“物理大集中”模式,即每个市一律不再配置小型机,而是在省局配置两台共用的主机(一主一备,IBM S85 和M80),十个市的所有分局和税所的前端工作站通过四级网络直接连接到省局的主机上。数据库在后台,但十个市数据分开十个“抽屉”存放,不能共享。应用程序在客户端,其体系架构与前十个市一样,属C/S架构,所以从技术上讲没有什么突破,但在形式上和范围上有很大的区别,前者是市一级的集中,后者是省一级的集中,我们称之为“省级物理大集中”。
        我们能不能将后十个市的物理大集中扩展成20个市呢?这不是更能简单省力吗?但回答是否定的。因为二层架构的模式当客户端达到一定数量之后,将会产生访问数据库的“瓶颈问题”。
        受到后十个市物理大集中的成功启发和再进一步扩展到全省将会遇到不可逾越的障碍这正反两方面的冲击,引发了我们现在正在搞的“应用大集中”的技术思路。
        上述三种模式各自展示了自身的优势和应用水平。就全国而言,当时也达到了先进水平。至今全国有不少省市还没有实现市级集中。但是对作为向经济强省、税收强省目标前进的广东来说,一直停留在这三种模式并存的水平上是远远不够的。因为系统的多样化,说明全省的征管业务流程还不规范、不统一,各自为政;数据各自分散,不能共享,形成信息孤岛,宝贵的资源不能得到充分利用,税收作为经济“晴雨表”和“扛杆”的作用不能充分发挥;不能对各地数据的采集、汇总实施有效的监控,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受到质疑,也不利队伍的廉政建设。因此,如何使信息化建设再上一个新的台阶,摆脱、克服上述弊端,真正做到“科技兴税”,促进征管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提高征管效率和征管质量,走完全“大集中”之路将是一条必由之路、创新之路。
二、“大集中”工程的内涵和定位。
        “集中”是相对“分散”而言的一个概念。集中的程度也分成好几级:有市级集中,省级集中乃至全国性集中。如中国工商银行已做到全国性的大集中,其生产中心设在上海,灾备中心设在北京。全国所有工商银行的上亿客户的存、贷款数据都集中在上海的数据中心,全国各地每一个工商行网点的每一笔操作业务数据都实时地在上海的数据中心上完成,实现了“零时间”、“零距离”的资金流转,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十分巨大。
        从技术层面上,大集中又可分为“物理大集中”、“数据大集中”和“应用大集中”三个层面。
        “物理大集中”是指物理上共用一套主机系统,但数据库各自独立,分开存储,不能共享。应用程序也各自独立,且存放在客户端,即客户/服务器二层架构。我们2001年实施的茂名、云浮、阳江、清远、肇庆、韶关、河源、梅州、揭阳、汕尾十个市,共享省局的一套S85主机系统,即“后十个市”的(3.0版本)征管系统是“物理大集中”的典型案例。比起市级集中的最大好处是大大节省了投资,前十个市硬件平台(20台小型机)投资约三千多万,而后十个市的硬件平台(2台小型机)只投资四百万。
        “数据大集中”是指仅仅将数据从各市集中到省局,各市有自己独立的应用系统。广东省国税系统是数据大集中的典型案例。他们先实现市级的应用集中,各市产生的涉税数据先在各市的平台上存储,同时将数据传输到省局。其好处是:一旦一个市的系统出问题,不会影响到其他市的业务,风险比较小。缺点是:投资不会节省,各市要建机房,配置软、硬件系统。各地的系统维护管理工作依然存在、需投入相当的人力、物力。数据先在各市“落地”、再集中到省局,其一致性、真实性难以保证。 “应用大集中”是指:不但物理上共用一套主机系统,而且各市的数据也存放在一起(如全省20个市的纳税人基本档案存放在一张表里),更为重要的是各市共享一套应用程序,数据和应用程序都集中在后台数据中心平台上,前端客户端是一个几乎不需要维护的“零客户端”或“瘦客户端”。我们现在的大集中工程是“应用大集中”的典型案例。需要强调的是广东地税的大集中定位在征管信息系统的大集中,而不是跨平台的所有应用系统的大集中,如办公自动系统(OA系统)就不是省级集中,从全省角度看是一个分布式系统,每个市、甚至每个区都配置OA服务器。至此,我们可以给广东地税“大集中”工程一个清晰的定位:所谓“大集中”工程,是指“广东地税全省集中式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的简称。它是指在统一、规范税收业务流程的基础上,应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建成全省地税主要征管业务数据集中处理和存储,严密监控,安全稳定的新一代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和税收分析决策支持系统。
三、“大集中”工程的意义及好处。
       “大集中”工程是信息化领域一场深刻的变革。金融界将2001年比喻为“大集中年”。银行系统已做到了全国大集中,其优势和好处十分明显:以中国工商银行为例,工商行某一客户将一笔资金从广东转到黑龙江某一客户帐上只需几秒钟即可实现,不像以前需要隔天才能到帐,因为这一交易都在其大集中的上海数据中心平台上瞬间完成。根据经济学原理,资金周转越快,则其产生的效益越大。
        我们地税省级大集中的意义和好处可以谈上一大堆,但我认为归纳起来最突出的有以下几条:
         1)促进税收征管业务的规范化和工作流程的统一。
        “大集中”后全省用“一套软件”,各市的业务必需规范化。对于各地“本地化”做法和业务上的差异,严格把关,如果与征管法相抵触,坚决砍掉,不能进入“大集中”系统中,“大集中”不能成为“大杂烩”。如果不与征管法抵触,而且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做法,就吸纳到大集中系统,如广州的ETS(即税库银联网实时扣款系统),佛山的“E税通”(即从财务报表自动生成申报表,从工资报表自动生成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表系统)等成功有效的做法都被吸纳到大集中系统中,或大集中系统为其提供了API应用的接口软件。这些成功有效的子功能模块原来只在某个地市应用,而借助于大集中的平台,这些应用可为全省各市共享。大集中一方面是为税收征管业务服务,但反之它也大大推动了各地征管业务的规范与统一。如果哪个市业务不规范,流程不一致,别出心裁的搞一套,那大集中这套软件就会让你叫停,让你通不过,使你无法开展工作。规范了自由裁量权,防止了执法的随意性,这道理是非常显见的。对于各地近期内无法解决或必须保留的差异,大集中有另外的解决办法,将在本文后面叙述。
        2)“大集中”系统保证了税收数据的真实性、一致性和完整性。因为实施大集中后,各地市发生的每一笔业务数据,如每一笔申报征收数据,都实时地通过网络传输到大集中主机上完成,而且存储在大集中系统中,下面各地市不保留这笔数据,我们称为数据“不落地”。从而保证了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而且能实现对全省每一笔税款申报成功与否及入库成功与否情况进行实时监控,避免人为操纵和篡改数据,以造成有意“混库”之类的违规情况发生,从而从客观上、技术手段上为惩防体系的构建提供了重要平台,有利于税务队伍的廉政建设。另外,数据的真实性、一致性、完整性为税收分析,决策支持系统的建设提供了基本保证,使税收作为经济“晴雨表”的作用不会产生失真。
        3)“大集中工程”使全省各地市的信息化手段达到了同一水平。
        因为各地市共享一个大集中平台,所以使大家的信息化应用手段处在同一起跑线上,一下子大大缩小了发达地区与边远山区的“数字鸿沟”。基于大集中平台使珠三角的中心城市与粤北及粤东西两翼地市的税收管理手段和管理水平,征管质量与征管效率都渐趋一致,原来的差距大大缩小,很快达到同一水平,真正实现区域协调发展。
        同时,也缓解了欠发达地区技术人才不足的矛盾,因为大集中后各地市不需要再建设各自的数据处理中心,也不需要维护数据中心的技术人员。百分之九十的运维任务(软件、数据库、主机、核心网络的维护)都由南海数据中心的技术人员承担,各地市只要管好自己的网络设备及客户端电脑即可,大大减轻了各地维护工作量。
        4)大集中工程实现了资源的全省共享,大大节省了投资。
        全省各市共享一套主机系统,共享一个数据库,共享一套软件,避免了各地硬件的重复投资和软件的重复开发,甚至各地市不必再建机房,也大大减轻了各地的维护费用,仅这四笔帐就可以节约很多资金。所以有人认为“大集中”一定要“花大钱”的认识是片面的,甚至是错误的。我们后十个市的物理大集中已证明了这一点。后十个市共享的主机设备(二台)的投资仅仅是前十个市主机设备(二十台)投资的八分之一。
        对“大集中”一些有关报道中可能还提到过更多的好处,但我认为这些好处不是省级“应用大集中”所独有的,而是在市级集中模式中或者在省级“数据大集中”也存在、所以其他好处就不再一一罗列。 还需要指出的是,从“数据大集中”的定位不难看出:它就不真正具备上述四条优点,但其最大的优点是风险小。“物理大集中”基本具备上述优点,但应用程序还部署在各地的客户端上,还需要各地去维护。
四、大集中的风险及规避风险的应对策略。
        上面我们强调了大集中的意义与好处,但也必须看到随着集中程度的提高,系统潜在的风险也随之提高。高度的集中带来高度的风险。原来市级集中模式,当系统发生故障或瘫痪时,只影响一个市的业务,不会影响别的市。而现在一旦大集中系统发生故障或瘫痪,全省20个市都收不了税。一句话,系统的大集中也带来了“风险的大集中”。如何化解这一矛盾呢?除了提高大集中系统的稳定性、可靠性、健壮性外(如采取双机备份策略等),其根本的出路要建立规避风险的应对策略。其中最重要的是要建立一套异地灾备系统,建立数据级灾备和应用级灾备。平时将生产系统的数据实时地复制存储到灾备系统中,(复制模式有四种:基于磁盘的复制,基于数据库的复制、基于操作系统的复制、基于存储架构的复制)。一旦生产系统的数据遭到破坏(或者存储设备失灵),就启用灾备系统的数据。如果生产系统的应用软件和主机发生故障不能恢复,就要将整个应用系统切换到灾备中心的应用系统上去。这就是数据级灾备和应用级灾备的简单描述。目前,我们大集中的生产中心设在南海数据中心,灾备中心将设在广州天河北路省局信息中心,两地已建立起基于DWDM(密集波分复用) 2.5G带宽的光纤通道,灾备主机和存储设备已到位。
        生产中心与灾备中心之间平时要作定期的切换演练(但不能太多),以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当然,灾难发生毕竟是偶然的,是“小概率”事件,有时可能十年八年都不会遇到。为了不至于造成灾备中心的资源浪费和闲置,我们要采取“平战结合”的原则,让这些资源充分利用起来,发挥其效益。比如可以将查询、统计耗时较长的业务移到灾备系统上进行,以减轻生产系统的压力。甚至我们已准备将让即将开发的数据仓库决策支持系统(税收数据分析系统)在此灾备环境下进行。
        美国的“911事件”给IT系统的灾备敲响了警钟,凡是建立异地灾备(那怕是只做数据灾备)的公司在“911事件”后都重新存活了下来,凡是没有建异地灾备系统的公司都从此破产或消失。所以,当我们大家都看到“大集中”好处的时候,千万不要忘了“大集中”的风险,要建立一套风险应急予案机制,要抓紧大集中“安全子系统”和“异地灾备中心”的建设。顺便再指出:从“数据大集中”的定义不难看出,“数据大集中”模式就没有这些风险。它的最大优点是风险小。
五、大集中的技术路线
        前面我们已经说到大集中分为“数据大集中”、“物理大集中”、“应用大集中”三类。这里我们分析它们各自的技术路线。
       “数据大集中”仅仅是将各地市的数据通过复制技术集中到省级的主机系统中,而且全省数据集中存放在一个数据库中(打破地域界限)。这种复制可以是(准)实时的,也可以是非实时的事后批处理方式进行。前者比后者技术上要求高。实时方式下又可采取同步或异步模式两种不同方式,异步模式对各地市生产系统的性能压力影响要比同步模式小,所以一般采用异步模式。如果采用建立数据仓库的ETL工具(即数据的抽取、转换、加载),将各地市的生产系统业务数据集中到省级,也是数据大集中的一种可选技术路线,但要注意抽取的时间和频率及周期,以不能影响生产系统的性能为前提。
       “物理大集中”从技术上讲没有什么创新。技术架构与市级集中一样,是C/S二层架构的技术路线,仅仅是各个市物理上共用一台主机而已,数据还是分开存放,应用程序各市独立,而且都存放在客户端。
        “应用大集中”从技术上产生了质的飞跃。彻底抛弃了原来的C/S架构,采用J2EE标准的B/S/S三层架构,即客户端层+应用服务器层+数据库服务器层。目前我们的客户端保留两种形式:一种Web“瘦”客户端,另一种是GUI“胖”客户端。实际上可以只采用基于浏览器的Web客户端一种形式更为合理、方便,它只需安装IE浏览器和一些ActiveX控件,不必安装其他与业务逻辑有关的应用程序,这样即使业务发生较大的调整,应用程序进行许多修改,客户端几乎不需要作什么调整,基本做到客户端“免维护”。
        目前,基于三层架构的技术路线,我们大集中系统平台的软、硬件配置为:数据库服务器采用IBM 595主机(64CPU,128G内存),应用服务器采用SUN 15k主机(64 CPU, 128G内存)。存储设备为EMC DMX2000(容量10T),磁带库为IBM 3584。数据库为Oracl 9i, 中间件软件为Bea Weblogic 8.1 ,应用软件为基于JAVA开发的新一代核心征管软件。基于这样一个大集中平台,通过全省的四级网络(其带宽分别为8M、4M、2M的 SDH链路)连接了全省20个地市(深圳除外)、115个区县、1200个乡镇税所共约15000个客户端。构成“省级应用大集中”系统,其客户端数量在全国同类系统中可能是最多的。 
        有不少人曾提出这样的问题:“省级大集中”是不是一定要采用三层架构?首先,我们先要搞清楚是什么样的“大集中”?如果全省的规模不大,全省所有征收点的全部工作站(客户端)加起来在五、六千台以下,则采用C/S二层架构的所谓的物理大集中模式也是可以的,广东地税在2001年实施的“3.0征管系统”中,“后十个市”的经验证明了这一点。茂名等“后十个市”的所有工作站总共达到四、五千台,直接连到省局S85主机平台上。即早在2001-2002年就实现了半个广东省的“大集中”,只采用二层架构,而没有采用三层架构。据了解,安徽省国税局于2004年就实现了全省的大集中,他们并没有采用三层架构的技术路线,而是保留原来国税CTAIS系统C/S二层架构的模式,因为他们全省征收点全部工作站数量不超过五千台。如果全省工作站的数量接近一万台,就应该采用三层架构的体系结构,这种架构解决了大量客户端并发访问数据库产生的瓶颈问题,而且通过应用服务器的横向扩展,理论上可以连接任意多的客户端。
        如果采用“数据大集中”的模式,架构就更简单,各地市的应用系统保持不变,只要将各市数据复制到省局即可,不必顾及二层或三层之事。
        顺便指出,中国工商银行的大集中并不是基于J2EE标准的三层架构体系结构,而是基于大型机的“傻终端”或PC“仿终端”模式。他们在上海数据中心配置8台IBM大型机,通过远程终端控制器或多用户前置机,连接全国各地分行、支行、分理处上百万台“图形终端”或“仿终端“,实现全国的大集中,其技术路线类似于深圳地税模式。
六、对“大集中”存在的误区。
        误区之一:大集中会引起税款入(财政)库的混乱。
        早在99年在珠海地税搞市级集中试点时,就有人担心:市级集中后在全市可实现跨区申报,但是否会引起财政入库混乱,税款入库各个区财政时,会不会入错库?其实征管系统实施市级或省级集中,都不会影响到税款的正常分级入库。因为在软件设计时,以“核算机关”和“税款的预算级次”作为区分入那级财政库的标识,不管你是跨区申报还是全省跨市申报,这些标志不会改变,计算机会自动地将税款划入相应级次的国库,所以都不会引起错库、混库。
        误区之二:大集中要求减少全省原有的征收点。
        2001年《中国税务》杂志曾报道不少相关的观点:“山东省国税局对集中征收做了积极的探索,将原来的2400个征收单位减少到600多个”。“山东地税在没有集中征收之前,一乡设一所,共有2000多个,现在把三、四个所合并成一个分局”。“浙江省国税局全省征收单位从600多个撤并为130多个”。还提出“征收场所的相对集中,信息的高度集中”观点。其实,这是对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的“误解”所导致的模糊概念。征收信息的高度集中并不要以征收场地的相对集中为前提条件,这两者可以说是毫不相干。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可以做到让征收场地一个都不减少(这样可方便纳税人),而征收信息高度集中。甚至,纳税人可以在公司或家里进行网上或电话申报,等于开辟了无穷多的申报征收场地。所以,减少征收点不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而改变申报方式,且让信息自动地高度集中处理、存储和利用,才是我们奋斗目标,而这正是大集中的灵魂所在。
        其实,大集中是应用系统中主机平台、数据和应用软件的集中,而操作应用还是分散在各个征收点,所以客观上原来需要多少征收点,大集中后还是应该保留多少征收点,不会因为大集中的缘故削减原来的征收点数量。相反,大集中的技术路线可以支持征收点数量不断扩展的需求。广东地税前一段时期,乡镇一级的多个基层征收点合并成几个中心税所,这是出于税源分布及征收成本的考虑,并不是大集中工程技术上所要求的。大集中系统在全省20个市陆续上以来,从来没有出现过因为大集中原因要求减少一个征收点的情况。所以某些报刊上谈到的大集中后减少了多少征收单位,作为大集中的好处或大集中的必要条件来宣传,实在是对大集中工程的一种误解。
        误区之三,大集中要“花大钱”。
        业界流传这样一种说法:“只有广东省这样的经济大省、税收大省才有资金实力去搞大集中项目”。西部地区的兄弟省来我省参观考察时,往往也流露出这样一种观点,认为自己经济实力不够,所以不能向广东学习,只能小打小闹,搞分布式系统或者最多实现市级集中就不错了。“大集中要花大钱”,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前面我们已经提到大集中的意义和好处,其中之一,大集中可以减少各地机房的重复建设、硬件设备的重复投资和软件的重复开发,实现全省资源共享。我们“后十个市”的物理大集中的投入只占到“前十个市”市级集中投入的八分之一。而且总的维护成本也大大减少,因为各地几乎不需要维护,只集中在省级“南海数据中心”维护即可。所以,越是不发达地区越应该走大集中的道路,一步到位。不要再先搞市级集中,再搞省级集中,所谓分两步走,这样资金投入更大,反而要“花大钱”了。 当然,全省大集中的前提条件是全省的四级网络要先开通。早在1998年,吴升文局长在全省信息中心主任会议上,就提出了借鉴深圳地税全市集中的成功经验,实现全省大集中的战略决策。但由于当时全省四级通信网络条件不具备,此计划不得不推迟了三年。今非昔比,据了解,现在全国各省在网络上都已不成问题,像新疆这样的大省,面积占全国的六分之一,四级网络都已建成。
        误区之四:大集中后各地缺少自主权,影响积极性的发挥,可能还会影响精细化管理。 这一担心咋听起来似乎有些道理,“一切强调大集中,各地市的“手脚”岂不完全被束缚,积极性难以发挥”。其实,产生此种担忧的原因,还是因缺乏对大集中真正含义的了解所致。 从大集中真正含意和定位可知,大集中系统提供的种种业务功能,无论是登记功能,申报征收功能,发票功能,计会统功能,查询统计功能以及将要开发的以税收分析决策支持为主线的二期功能模块,各地市都是可以共享的,即系统虽然是集中的,但是操作使用的客户端(在IT界称为“神经末端”地带)还是分散在各地,掌握在使用人员手中。各用户根据自己的操作权限,进行相应业务功能模块的使用操作,以完成相关税收征收和各种管理功能。对于各个层次的操作使用人员来说,你不必去关心主机系统是放在你隔壁办公室还是放在数百公里外的南海数据中心,你该有什么操作权限你就该怎么操作。所以在规范化的前提下一点也不会束缚使用者的手脚,。至于是否达到精细化管理的要求,那是由软件的功能来决定的。我们只要在大集中系统中开发相应的精细化管理的软件,供各地使用,就能达到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目标。正在启动的二期开发任务中:“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税收执法责任监控和考核”,以纳税评估和稽查智能选案为主线的“税收分析系统”等,都是为实现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这一目标而设计的。依托大集中的平台统一开发,更具科学性和真实性,而且可以做到全省统一开发、一次部署,各市共享。这三大软件的上线应用,将会对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实现精细化管理、加强廉政建设都会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至于如何发挥地方的积极性?这可以从两个方面去解决:一是将各地有关的技术人才集中上来,补充大集中省级人才的不足。二是将大集中的有关任务分解下去,委托有技术实力的地市来开发相关的功能软件,开发成功后供全省使用。如“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系统的开发,就是交由广州市地税局承担。现已完成开发任务,即将在大集中平台上部署供全省使用。将任务分解、分配下去并不意味着要将已经大集中的数据再重新分散下去,让他们各自开发成一套只供自己一个市使用的某一子系统。如果是这样,将与我们大集中的初衷相违背,而且上述大集中的意义和好处将不复存在,如:数据的一致性、完整性、真实性难以保证。我们只是提倡将任务分解下去,而且要求他们立足于全省“应用大集中”的角度去开发,之后供全省共享应用,而不是一个市自己使用。总之,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也要时刻围绕大集中的平台去分解、分配任务,数据的下发只是为了开发软件而提供的临时措施,开发成功后数据和软件都要收上来统一部署。
        误区之五:因各地的业务差异大,工作流程不一致,所以不能搞大集中。 在社保、工商、财政、国库的有关会议上,我常常听到类似的“诉苦”。这些部门至今没有一个实现全省大集中,他们多次强调:其主要原因是因为他们各地市、县的业务差异大,无法统一,不能全省共用一套软件,所以不能搞全省大集中。
        那么,等到各地业务差异消灭、流程统一以后搞大集中?还是通过大集中来促进业务的规范和流程的统一?我们的做法是后者。其实,说到差异我们税务系统何赏不是如此。当大集中系统在广州地税上线成功,九个月后佛山上线时,佛山提出了57个差异。怎么办?我们大集中项目组和上线组经认真讨论、评估,按“征管法”规定,最后经筛选保留了42个差异,并将这些差异做到大集中软件中去,与广州上线时的大集中软件形成一个“并集”。当推广到其他市时,重复这一过程,作好处理。轮到后来上线的市几乎没有什么差异可言了。最后形成一个覆盖全省20个地市税收业务完整统一的软件。
        其实不管那个行业、政府部门,其业务规程和工作流程,各地市之间大部分(约80%)应该是相同的,差异和本地化的东西应是小部分(约20%),当然,最彻底的做法是先将各地的差异全部“消灭”,做到业务流程、岗责体系完全一致,再开发一套完全共享软件,没有“并集”的痕迹,这从技术实现上反而更简单、更容易。但在业务实现上会遇到种种阻力和困难。所以,只能稳步推进,先面对、承认差异,再逐步减少差异,到最后消灭差异。这也是前面已提到的大集中可促进业务规范和流程统一的另一层面道理。
        实施大集中后,各地一些“本地化”的业务功能需求,还可以有另外的解决办法,即通过各地的“前置机系统”来解决。以中国工商银行为例:全国大集中后其所有客户的存取款数据都集中在上海数据中心,各地不存放这些数据,各地的前置机系统中只存放一些横向业务所需的信息。如广州市某工商银行要实施代扣水电费、电话费等横向业务,则在其前置机系统中仅存放这些客户名单信息而已,真正发起扣款时,“钱”还是从上海大集中数据中心去扣走。税务系统也有类似情况:我们目前虽然实现了省级大集中,但各地也保留了类似的前置机系统,来解决本地一些横向业务,如与社保、工商、银行、国库的数据交换。如果有朝一日这些部门也都实现了省级大集中,那我们各地的前置机系统可以取消,只保留南海数据中心的前置系统即可,现我们正在实施的“省级财税库银联网”项目,正是为了达到这一目标。这也是大集中和本地化业务的关系及其处理方法的一个方面。
七、实现征管系统大集中后人力资源如何“大集中”?
        前面已谈到了大集中的几大好处,其中之一:可以减少各地的技术维护力量,解决了技术人才不足的问题。但是出现了另一方面的新问题,广州、佛山等珠三角发达地区原来的技术人员并不感到缺乏,而且拥有相当一批高学历、高素质的IT人员。大集中后他们各自的老系统将寿终正寝,原来的一批运维技术人员将会空闲下来变得“没事干”。如何继续发挥这一批人才的作用,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得其所,不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这一问题已尖锐地摆在我们面前。
        我们在对外调研中了解到,中国工商银行实施全国大集中后,原来各省市分行、支行的IT人员相对富裕出来了,甚至觉得“没有大事可干了”,有不少人跳槽。如果我们不重视这个问题,将来可能也会出现类似情况。
        而另一方面,大集中后我们南海数据中心面临着巨大的运维压力;核心主机、数据库、中间件、核心网络设备等的维护和监控,应用软件的接管和进一步优化完善都需要投入相当多的技术力量,也就是说大集中后技术人才的需求结构凸现“倒金字塔”形,即省级技术人才的需求量远大于地市、区县级的需求量。如何解决这个矛盾?出路可能有好几条,如:可面向社会和高校招聘人才,解决省级人才不足的问题。将一部分任务分解、分配下去解决下面“没事干”的问题。但我认为人才资源的“集中”是应当首选的出路之一。这样既可解决下面部分地市技术人员“没事干”的局面,又可解决南海中心人员不足的矛盾,一举两得。当然这可能会涉及人事方面的一些问题,如人事关系如何处理?编制问题如何解决?人员自己不愿意调动怎么办?一句话,方方面面要做工作。 随着大集中工程网上办税系统的日益普及和扩大,上门申报的人会越来越少,征收大厅的操作人员会相对过剩。另外,各地的计会统报表工作一改过去那种自下而上层层汇总上报的做法,变为自上而下更为简便、高效的做法。即可以由南海数据中心统一来做,而且可以由计算机自动完成省、市、县、镇各级所需各种计会统报表,因为全省的数据都集中在南海一个数据平台上,做起来轻而易举,这就是大集中的突出优势。这样一来,各地做计会统报表的人员可以大大减少。
        如果征收大厅和计会统两个部门的人员减少下来,也会形成一个人力资源的如何重新合理调配利用的问题,充实到稽查队伍中去?充实到税收管理员队伍中去?都是将要面临的深层次问题,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信息化会促进业务重组,机构改革问题。总局领导曾经说过:“中国税务信息化=业务重组+机构改革+信息技术”,就是这个道理。
        当然,如果机构改革和业务重组问题一时难以突破,也可以作出一个更乐观、更浪漫的设想:由于信息技术的深入广泛利用,大集中系统大大提高征管效率和征管质量,同时也大大减轻了税务人员的劳动强度和工作负担,“大集中解放了一大批劳动力”。对解放出来的那些过剩劳动力,如果不作大的重新配置和调整,那也可以转移到减少每天上班工作时间上来。信息化是税收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到税收现代化真正到来之日,每天8小时工作制变成6小时工作制是完全可能的。这有什么不好?!
        以上是有关“大集中”工程内涵、定位、意义和好处、技术路线、风险、几个误区等进行了分析,只能说是初步的,其他更多的方面,诸如:项目管理实施经验,系统运维体系和系统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其他业务系统(包括内部OA、人事等系统、外部业务系统:社保、银行、国库、财政、工商等)的关系及EAI解决方案等不在本文剖析之列,这些都可以另作专题来深入讨论和总结。
        我们将继续努力,以科学发展观和开拓创新精神为武器,做好大集中系统一期工程的性能优化和功能完善工作,做好二期“三大软件”的开发应用工作。为国家“金税三期”工程的实施和广东省电子政务的建设,切切实实提供一些有效的经验、成果或教训,真正起到“试验田”和“排头兵”的作用。


 

                                             (作者单位: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信息中心总工程师)
                                                                     2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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