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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检查和年度报告材料清单及流程
(一)提交预审材料清单
1.2025年度工作报告书
(1)模板请按照深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系统要求打印;
(2)首页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工作报告书中现金流量表须财务负责人亲笔签名;
(4)纸质版签字及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并扫描形成PDF电子版。
2.填写《市科协业务主管单位2025年度工作(数据汇总表)》(附件3),提交纸质版一份(加盖公章),电子版提交excel。
3.根据《深圳市科协科技类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年度报告(年检)指引》,填写对应自检表(附件4),提交纸质版一份(加盖公章),并扫描形成PDF电子版。
4.提供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提交纸质版一份(双面复印并加盖公章),并扫描形成PDF电子版;提供最新的章程复印件1份,提交纸质版一份(双面复印并加盖公章),并扫描形成PDF电子版。
5.民办非企业单位须提供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原件一份,并扫描形成PDF电子版,社会团体不做要求。
6.社会团体须提供最新会员名单,提交纸质版一份(加盖公章),并扫描形成PDF电子版,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做要求。
7.提供法定代表人述职报告,提交纸质版一份(本人签字),并扫描形成PDF电子版。根据《深圳市民政局关于推行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述职制度的通知》要求,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在任期内每年须在理事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上进行述职。
8.按要求形成2025年度工作总结(附件5),提交纸质版一份(加盖公章),电子版提交word。
(二)材料提交流程 请按上述要求备齐材料,并于3月31日前登录“深圳市科协学会服务平台”,进入“社会组织工作—社会组织年检”栏目,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全部电子版材料。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申报,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各单位自行承担。经市科协审核后,将另行通知各单位报送纸质材料,纸质材料请于4月30日前报送至指定地址,逾期不予接收。纸质材料审核完成后,市科协将通知各单位领取盖章件(含一份《2025年度工作报告书》返还存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