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 言
近年来,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智慧城市等信息技术和应用的快速发展,信息系统工程的建设和管理越来越复杂,对于参与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和管理的组织和人员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T/CCUA 010-2020《信息系统工程服务能力评价》对于规范和评价信息系统工程服务能力提出了标准化、一体化的要求。通过T/CCUA 010-2020的制定和应用,可以帮助各行业用户规范信息系统工程服务能力评价标准,推动信息系统工程服务能力的提升。
T/CCUA 010-2020由4个部分组成。
——第1部分:咨询。目的是对信息系统工程咨询服务提供者提出能力要求,并通过等级评价客观评估其信息系统工程咨询服务能力,规范信息系统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
——第2部分:实施。目的是对信息系统工程实施服务提供者提出能力要求,并通过等级评价客观评估其信息系统工程实施服务能力,规范信息系统工程实施服务项目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
——第3部分:运维。目的是对信息系统工程运维服务提供者提出能力要求,并通过等级评价客观评估其信息系统工程运维服务能力,规范信息系统工程运维服务项目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
——第4部分:监理。目的是对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提供者提出能力要求,并通过等级评价客观评估其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能力,规范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
T/CCUA XXXX的典型应用场景包括:
a)信息系统工程服务提供者利用本文件对自身服务能力进行设计、建设、评估和改进;
b)信息系统工程服务需求者利用本文件对信息系统工程服务提供者的服务能力进行评估;
c)第三方机构依据本文件对信息系统工程服务提供者的服务能力进行评估;
d) 其他适用的场合。
信息系统工程服务能力评价 第2部分:实施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对从事信息系统工程实施服务的信息系统工程企业或组织的实施服务能力进行评价的相关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任何规模和业务领域的信息系统工程企业或组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1457 软件工程 术语
GB/T 37696-2019 信息技术服务 从业人员能力评价要求
SJ/T 11674.1-2017 信息技术服务 集成实施 第1部分:通用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T 11457界定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信息系统工程 information system engineering
按照工程学原理构建信息系统的过程,主要包括:咨询、实施、监理、运维。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包含信息网络系统、信息资源系统、信息应用系统、信息安全系统的新建、升级和改造工程。
3.2
服务能力 service capability
服务系统提供者服务的能力程度,构成服务能力的五个基本组成要素是人力资源、设施、设备和工具、时间以及顾客参与。
3.3
评价 evaluation
对服务提供者的服务能力进行分析、判断的过程以及得到的结论。
3.4
信息系统工程实施 implementation of information systems engineering
服务提供者受客户委托,按照预定的设计(咨询)方案,通过开展各项信息系统工程建设与施工服务的实际行动,最终实现信息系统工程预期目标的过程。
4 信息系统工程实施服务能力等级
4.1 实施服务对象及内容
4.1.1 实施服务对象
信息系统工程实施服务对象应包括但不限于:
——智能化布线;
——机房工程;
——网络通信;
——云平台;
——存储;
——安防监控;
——软件开发;
——业务应用信息化项目。
4.1.2 实施服务内容
信息系统工程实施服务工作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网络布线;
——计算机硬件、基础设备及设施安装和调试;
——软件系统开发、调试;
——信息系统集成;
——系统初始数据准备;
——培训教材编制及用户培训;
——信息系统上线准备及上线后的运行支持;
——项目管理与协调(计划、费用、质量、风险控制)。
4.2 能力等级划分
信息系统工程实施服务能力划分为二个等级:甲级、乙级。
4.3 能力等级特征
4.3.1 甲级能力特征
4.3.1.1 企业或组织的战略、经营、人才、技术、管理和创新等综合能力应达到优秀水准,熟悉主要业务领域的各项业务流程,主要业务领域中的典型信息系统工程实施服务能力具有较高水平。
4.3.1.2 应具有符合SJ/T 11674.1-2017 要求的信息系统工程实施服务能力(包括过程、人员、资源、技术、管理活动等)和体系,并能够提供有效证据。
4.3.1.3 应遵守SJ/T 11674.1-2017 的要求开展能力管理,建立信息系统工程实施服务能力体系,且已经有效运行2年以上。
4.3.1.4 从业人员的职业等级和能力要素应符合GB/T 37696-2019的相关要求,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应已经根据GB/T 37696-2019的能力综合评价要求确定职业等级。
4.3.1.5 在4.1.1所列出的服务对象中,应独立承担4.1.2所列出的全部服务内容。
4.3.2 乙级能力特征
4.3.2.1 企业或组织的战略、经营、人才、技术、管理等综合能力应达到良好水准,主要业务领域具有较强的业务水平,保障信息系统工程实施服务过程的顺利开展。
4.3.2.2 应基本具备符合SJ/T 11674.1-2017 要求的信息系统工程实施服务能力(包括人员、资源、过程、技术、管理活动等),并能够提供有效证据。
4.3.2.3 应遵守SJ/T 11674.1-2017 的主要要求建立信息系统工程实施服务能力体系,且信息系统工程实施服务能力体系已经有效运行1年以上。
4.3.2.4 应具有符合GB/T 37696-2019相关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4.3.2.5 在4.1.1所列出的服务对象中,应独立或合作承担4.1.2所列出的主要服务内容。
5 能力评价的内容与流程
5.1 主要内容
5.1.1 开展信息系统工程实施服务能力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制定针对被评价者(即信息系统工程实施服务提供者)的评价工作方案、实施办法等;
——组织专家实施评估,确定被评价者的信息系统工程实施服务能力等级;
——根据评价结果,颁发相应的证书。
5.1.2 信息系统工程实施服务能力评价分为建设过程评价和建设成效评价。
5.1.3 建设过程评价应以被评价者提供的评价资料的充分性与适宜性为评价依据。
5.1.4 建设成效评价应以被评价者的建设成效为评价指标。
5.1.5 应根据建设过程评价和建设成效评价的综合结果,确定接受评价的被评价者的能力等级。
5.2 评价流程及要求
评价一般应由准备接受评价的信息系统工程实施服务提供者自行申请,也可委托相关机构申请。流程及要求如下:
a) 应向专业评估机构提交符合附录A规定的《信息系统工程服务能力评价申报书》,并与专业评估机构签订评价服务协议。
b) 评估机构应根据评价服务协议,按照本文件的要求为被评价者提供信息系统工程服务能力评价的服务。
c) 被评价者或委托机构应如实提交评价资料,评价资料的内容参见附录B。其中,《企业诚信承诺书》参见附录C的内容。
d) 评价机构依据本文件和被评估者提交的相关资料开展评价工作。
e) 评价机构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专家组人数应不少于5人,且为奇数。
f) 对申报材料产生疑问的,可要求被评价者补充说明或暂缓评价。
g) 评价机构向社会公示评价结果。
h) 评价结果经社会公示无异议后,评价机构应向被评价者颁发信息技术工程实施服务能力证书。
6 能力要求
6.1 基本条件
接受信息系统工程实施服务能力评价的企业或组织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a)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
b) 从业人员中有胜任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实施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应具备GB/T 37696-2019所要求的能力要素。
c) 财务管理及生产经营状况正常,法人代表及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
d)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装备及相应设施。
6.2 成效要求
6.2.1 具备信息系统工程实施服务甲级能力的企业或组织应遵守的成效要求如下:
a) 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产权关系明晰,注册资本人民币不少于1000万元。
b) 从事信息系统工程实施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员不少于30名,其中具有相应专业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8名。申报人员均已办理社会保险。
c) 具有跨省从事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实施服务的业绩。
d) 近3年的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实施及技术服务收入总金额不少于9000万元,软件企业收入总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
e) 经营状况良好,近2个财务年度未出现亏损,财务数据通过国家认可的审计单位的审计。
f) 业务研发及办公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500 m2,配备、使用必要的施工或技术开发设施及设备。
g) 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6.2.2 具备信息系统工程实施服务乙级能力的企业或组织应遵守的成效要求如下:
a) 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产权关系明晰,注册资本人民币不少于300万元。
b) 从事信息系统工程实施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5名,其中具有相应专业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4名。申报人员均已办理社会保险。
c) 具有在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实施服务的业绩。
d) 近3年的信息系统工程或项目实施收入总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软件企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
e) 经营状况良好,近2个账务年度未出现亏损,财务数据通过国家认可的审计单位的审计。
f) 业务研发及办公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200 m2,配备、使用必要的施工或技术开发设施及设备。
g) 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7 管理能力
7.1 具备信息系统工程实施服务甲级能力的企业或组织应具有的管理能力如下:
a) 具备完善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和执行机制。
b) 具有完备的技术服务体系,能够为客户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
c) 具有系统地对员工进行技术培训的计划,并能有效组织实施与考核。
d) 具有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并能有效实施。
7.2 具备信息系统工程实施服务乙级能力的企业或组织应具有的管理能力如下:
a) 具备必要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和执行机制。
b) 具有较完备的技术服务体系,能够为客户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
c) 具有对员工进行技术培训的计划,并能组织实施与考核。
d) 具有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并能有效实施。
8 评价周期
8.1 有效期
信息系统工程实施服务能力证书分正本和副本,有效期3年。
8.2 年审和复评
应对获证企业或组织进行年审和复评,以确认其综合能力持续满足标准要求。能力证书的有效性依年审合格或通过复评予以保持。年审每年一次,复评每3年一次。
8.3 证书的失效
获证企业或组织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年审、复评的,其能力证书自行失效,且在失效后一年内不准许重新申请能力评价。
8.4 证书使用
8.4.1 推荐获得信息系统工程实施服务甲级能力证书的企业或组织在全国范围内从事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实施服务。
8.4.2 推荐获得信息系统工程实施服务乙级能力证书的企业或组织在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实施服务。
9 评价后的管理
9.1 证书的终止与注销
9.1.1 获得信息系统工程实施服务能力证书的企业或组织有下列行为的,将终止其获得的信息系统工程实施服务能力等级,注销其信息系统工程实施服务能力证书,并向社会公布。
a) 申报材料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b) 采用不正当手段承接信息系统工程实施业务。
c) 将承接的信息系统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d) 在安全、质量、统计、知识产权、市场竞争、企业管理等方面有重大违法行为。
e) 隐瞒真实情况,采用欺骗手段取得证书。
f) 转让、租借、变造、涂改证书。
g) 在国家统一的信用平台上有不良信用记录,列入黑名单的。
h) 企业或组织被用户投诉,并经确认的。
i) 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9.1.2 被注销信息系统工程实施服务能力证书的企业或组织,3年内不准许再次申请证书。
9.2 重新申报
获得证书的企业或组织,由于改制,或者企业分立、合并后组建了新的信息系统工程实施服务企业或组织时,应重新申报进行信息系统工程实施服务能力评价。
9.3 证书遗失与补领
企业或组织遗失证书,应办理挂失手续,然后到原发证机构补领新证。
9.4 公开
企业或组织的能力评价信息应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A
A
B
附 录 A (规范性) 信息系统工程服务能力评价申报书
C
D 本公司郑重承诺:
E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电子信息行业的政策,强化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
F 2.在市场交易中,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价格政策,鼓励、支持开展合法、公平、有序的行业竞争,不以抬价、压价,拒售、倾销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损害同行和用户利益。
G 3.在商品购销和项目投标活动中杜绝行贿和欺诈行为。
H 4.不进行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销售,努力创建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不剽窃同行的技术和专利,为行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I 5.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全面真实地介绍商品的产地、性能、规格、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建立健全质量投诉处理程序和理赔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的问询和投诉,建立消费者和企业之间的信赖关系。
J 6.遵守《产品质量法》和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有关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规定,建立并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K 7.遵守税法和海关管理法规。不偷逃税款,不开虚假发票,不购销走私物品。
L 8.遵守国家保密法,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对从事工程设计和施工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并向甲方做出保密承诺。
M 9.遵守有关国家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保护环境。
N 10.遵守《劳动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O 11.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企业的监督和批评,共同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P
Q
R
S
T
U 承诺单位(盖章):
V
W 法人代表(签字):
X 年 月 日
编号:
信息系统工程服务能力评价 申 报 书
申请单位名称: (盖章)
申请评价类型:□初次 □延续 □升级 □变更
申请评价等级:□甲级 □乙级
申请评价类别:□咨询 □实施 □运维 □监理
申 请 日 期:
中国计算机用户协会 印制
二0 年 月 日
申报书填写须知
1.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填报内容和所提交的附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申报表中所填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2.《申报书》及相关材料使用A4纸打印格式,打印要求:标题黑体二号字,正文宋体三号字,行间距32磅,上下左右页边距27mm。
3.按照页号编码装订,并加盖骑缝章。全部材料提交一式三份PDF电子档文件(无需纸质材料)。
4.《申报书》中所有内容须填写清楚、完整。内容填写不下的,可自行另附页填写。
5.《申报书》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申请单位意见栏应由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信息系统工程服务能力评价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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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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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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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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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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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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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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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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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场所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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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权属 |
□自有 □租赁( 年) |
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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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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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网站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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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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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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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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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或组织人数 |
高级工程师 |
工程师 |
其他人员 |
人 |
人 |
人 |
文化程度/人数 |
本科以上 |
大专 |
其他 |
人 |
人 |
人 |
企业或组织人员职称人员情况 |
高级职称 |
人 |
中级职称 |
人 |
初级职称 |
人 |
职业技能证书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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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证书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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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或组织已获其他资质证书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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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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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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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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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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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或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状况 |
□有 □否 |
已获信息系统工程服务能力评价培训证书 |
年 月 日至 月 日参加培训及考试合格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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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人员名录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文化
程度 |
所学专业 |
技术职称或职业技能证书 |
技术职称或职业技能证书编号 |
信息系统工程服务能力评价培训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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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近两年内主要服务业务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属领域 |
项目合同金额 |
项目完工时间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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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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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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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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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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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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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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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有效。
申报单位前两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申报单位应提供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附件,该报告应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
评审意见表 |
申报单位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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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意见 |
专家意见:
专家(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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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意见 |
批准证书编号: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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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Y
附 录 B (资料性) 信息系统工程服务能力评价申请材料清单
申报信息系统工程服务能力评价的单位,宜提供以下材料:
a) 申报单位信息系统工程服务能力评价申报表;
b)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c) 申报单位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
d) 申报单位从业人员基本情况表(包含人员学历、职称情况及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记录)及申报人员学历、职称、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
e) 申报单位从业人员取得的信息系统工程服务能力培训证书(复印件);
f) 申报单位近3年完成的主要信息系统工程(项目)清单及合同、验收报告;
g) 申报单位自有营业场所房产证书或租赁合同;
h) 申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i) 申报单位已取得的信息系统实施工程(项目)相关荣誉证书及证明(如有);
j) 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
k)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和申报人员无犯罪记录承诺书。
以上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U盘)各1份,申报单位需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
C
Z
附 录 C (资料性) 企业或组织诚信承诺书
本企业或组织或郑重承诺: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电子信息行业的政策,强化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
2.在市场交易中,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价格政策,鼓励、支持开展合法、公平、有序的行业竞争,不以抬价、压价,拒售、倾销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损害同行和用户利益。
3.在商品购销和项目投标活动中杜绝行贿和欺诈行为。
4.不进行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销售,努力创建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不剽窃同行的技术和专利,为行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5.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全面真实地介绍商品的产地、性能、规格、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建立健全质量投诉处理程序和理赔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的问询和投诉,建立消费者和企业之间的信赖关系。
6.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产品质量法》和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有关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规定,建立并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7.遵守税法和海关管理法规。不偷逃税款,不开虚假发票,不购销走私物品。
8.遵守国家保密法,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对从事工程设计和施工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并向甲方做出保密承诺。
9.遵守有关国家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保护环境。
10.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1.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企业的监督和批评,共同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参 考 文 献
[1]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2] GB/T 24405.1-2009 信息技术 服务管理 第1部分∶规范
[3] GB/T 33850-2017 信息技术服务 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4] CMMI for Development, Version 2.0, 卡耐基-梅隆大学,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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