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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三网融合 用先进技术传播先进文化



作者:林 沧    转贴自:本站原创


  

 

三网在早期是指电信网、广电网和计算机网,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现在是指电信网、广电网和互联网。

权威数据表明,如果实行了鼓励电信、广电、网络服务的三网融合政策,不但将减少国家重复建设投资约2000亿元,而且在2008年,通信网络所承载的媒体娱乐业务收入,将达1200亿元左右,仅此一项业务将促进我国GDP增长约0.8个百分点;如果加上电信产业所带动的其他产业增长,粗略估计将促进GDP增长1.6个百分点。通过融合,可以充分整合资源,理顺产业关系,避免重复建设,推动生产力的健康发展。

面对融合的技术趋势,我国政府也在积极地调整思路,推进管制改革,以适应融合的要求。2001315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提出,要“促进电信、电视、计算机三网融合”。20051011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要“加强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三网融合’,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十五”计划中的“促进三网融合”已经变为“推进三网融合”令人振奋,虽然只是简单的一句,但这对中国通信业乃至整个IT产业发展走向却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政策信号,它说明政府将在政策上主导、引领和推进网络融合,政府决心打破横亘其中的体制壁垒。

然而,中共中央研究室郑新立副主任在一次论坛上的讲话中不无忧虑地指出,电信领域是非常令人振奋的,我国电信领域可以说在和国外同步发展。但是,由于部门封锁和垄断,目前的制造商、供应商、经销商、银行、物流等部门不能够形成贸易信息迅速传递的网络沟通平台。部门之间缺乏协调,使电信、有线电视和互联网三网融合迟迟不能实现。三网融合在“十五”时期就写进中央领导讲话了,在“十一五”时期建议当中又特意写出要加快推进三网融合。我们讲社会制度有利于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既然宽带网出来了,为什么阻碍它的应用呢?我们对宽带网已经投入很多,现在在那里闲着没用,发挥不出作用,三网融合迟迟不能实现,虽然写到中央建议和“十五”计划中,但还不知道何时起步。

三网中的互联网实际上是通过电信网或广电网的物理线路接入的虚拟网,而电信网和广电网都早已在全国完成部署,城市家庭一般都会有电话线和有线电视电缆同时接入,不可能只保留电信网而废弃广电网,也不可能只保留广电网而废弃电信网。因此,“三网融合”在我国主要是指广电网与电信网之间的和谐共存,互为补充,良性竞争,共同发展。

由于存在电视、电脑和电话等不同的终端设备,在一般情况下,电话和电脑用户通过电信网打电话和接入互联网,电视用户通过广电网收看广播电视节目,电信网与广电网相安无事,不存在“三网融合”的问题。

随着技术的进步以及改革开放的要求,不可必免地会出现电信网开展视频业务来争取电视用户,广电网开展电信业务来争取电话和电脑用户的竞争局面。由于双方都认为对方的所得就是己方的损失,因此双方为了争夺市场采取一些极端手段,产生了严重的问题,使得电信和广电部门陷入恶性竞争。为了以避免出现两败俱伤的局面,同时为了加强管理,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转发《信息产业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加强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建设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82),《信息产业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加强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建设管理意见》的第五条要求:“按照规定,电信部门不得从事广播电视业务,广播电视部门不得从事通信业务,对此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对各类网络资源的综合利用,暂只在上海试点”。电信部门和广电部门的“互不准入”政策由此产生。

电信的固网和移动网拆分后,固网和移动网之间的竞争远远超过电信网与广电网之间的竞争,由于座机是一种家庭使用的单一功能固定终端,手机却是一种个人使用的多功能移动终端,而传统的话音业务和新兴的短信等业务都是个人随身业务,因此,固网在与移动网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近日中国四大电信运营商去年全年业绩公布完毕,净利润总额达到人民币1097亿元,而中国移动一家净利润660.26亿元,占比60%。中国网通董事长张春江直言,移动语音对固网语音的替代呈现出前所未有的严重态势。

对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而言,其出路有二:一、电信重组,使得电信运营商成为包括移动和固网业务的全业务运营商;二、借助宽带数据业务来争取用户,获得市场。同时,电信发现广电网要开展电信业务并非易事,即便开展也未必能与电信网竞争,对电信的威胁并不大。而电信网则有可能通过开展IPTV、视频点播等宽带业务从广电网手中争取大量电视用户。因此,电信愿意主动向广电开放,允许广电网开展包括IP电话、互联网接入等多种业务,呼吁取消“互不准入”的政策,为电信大举进入电视用户市场做铺垫。

电信和广电这两大部门围绕三网融合和“互不准入”政策的博弈可从其高层最近的讲话中看出。

中国电信集团总工程师韦乐平在“2007年全球NGN高峰论坛”表示,中国电信业的重组方向应是形成3家实力基本相当的全业务运营商,而且应该开放电信领域,引入一家原广电领域的运营商进入,形成“31”格局。韦乐平提出,业务层面融合,包括窄带和宽带融合、移动和固定融合、三网融合等。电信业本身形成3-4家实力基本相当的全业务航母是健康有效的电信市场的合理取向,政府行业格局调整监管的现实选择。长远来看3+1,这其中的“1”就是给广电留的,因为对称开放,不能光电信进入广电,得给人家一点出路,广电的出路就是进入VOIP,进入电信业务,所以将来3+1是比较合理的取向。

事实上,韦乐平所提出电信重组为三家运营商的方案在目前呼声甚高。“两会”期间,来自网通和电信的人大代表都提出,为了保证有效竞争,国家应该加快推进电信业的再次重组。比较理想的方式是将现有的6家运营商合并成3家具有全业务牌照的运营商。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网通的朱立军今年在《关于加快推进三网融合、促进信息通信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建议》的提案中指出,在三网融合的进程中,电信网与计算机网的融合以及有线电视网与计算机网的融合进展较为顺利,电信网与有线电视网的融合却存在着较多障碍,发展速度远远慢于业内人士的预期,成为三网融合中的难点。造成融合障碍的原因一方面是通信界、计算机界与有线电视界三大产业在观念上存在较大分别,市场化程度不一,不均衡发展的产业格局难以有力地推动三网融合;另一方面是政策上依然存在限制,互不准入的产业指导政策显然不利于推动三网融合。

广电对于三网融合的想法显然与电信不同,广电也提出取消“互不准入”的政策,但并不是对称开放,而是电信向广电开放,而广电不向电信开放。

广电总局副局长张海涛在CCBN2007峰会的主题报告中指出,广播电视的传统用户正在流失,广播电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竞争压力。这些外部压力,使得数字电视的发展初具规模之后,广电部门便越来越强烈地要求向传统电信网络和互联网领域拓展。

广电系统2006年收入首次突破千亿元大关,达到1099亿元,数字电视用户达到1267万,这一数字在全球范围仅次于美国。

根据张海涛的报告,2006年全国广电系统1099亿元的总收入主要有三个来源:一是广告收入527亿元,占总收入的48%;二是有线网络收入252亿元,占总收入的23%;三是财政补助收入126亿元,占总收入的11.5%

张海涛表示,随着首批49个试点城市中的25个完成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数字电视已结束试点进入全面推广阶段,这中间付费电视用户增加到173万户。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广电系统的收入构成依然以广告收入、有线电视收视费和政府补贴为主,而被寄于厚望的数字电视和付费电视增值业务收入只有68亿元。广电总局科技司有关人士坦承,“虽然有线电视转换能带来收视费用的增长,但是付费电视的模式依然在实验阶段”。很显然,从全局来看,广电系统必须大力挖掘新的增值服务收入。

在全面推广有线数字电视的同时,广电总局开始将目光瞄准了三大新兴业务:一是今年81日将正式开播的地面数字电视;二是广电制定的CMMB移动多媒体广播的开播;三是开辟广电互联网新时代。

广电总局眼前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数字化转换,一手抓新媒体开发,即积极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媒体,推动广播影视向现代媒体转变,同时大力发展新兴媒体。

张海涛认为,这是我国广播电视领域的服务空白,是一个不亚于现有广播电视用户数量的庞大的用户群,各级广电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的内容资源优势,积极通过通信网络提供广播电视内容服务。

这里的关键在于广电总局20047月发布的39号令《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规定,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应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由广电总局按照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业务类别、接收终端、传输网络等项目分类核发。业务类别分为播放自办节目、转播节目和提供节目集成运营服务等,接收终端分为计算机、电视机、手机及其他各类电子设备。

如果广电对电信等通信网络运行商只发放计算机、手机等接收终端的许可证,将电视机的许可证留给自己,不仅可以利用广电自己的网络而且可以利用电信的网络争夺原来不属于广电用户的计算机和手机用户,而且可以防止电信借三网融合和取消“互不准入”政策要求广电对等开放,与广电争夺电视机用户。

所以,三网融合的核心问题实际上就是作为网络终端的电视机能否接入电信网的问题。

对广电总局2004年****的《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39号令)其他有关部门颇有微词。《人民邮电报》载文评论到:“这一规章将广电管理的对象扩展为互联网、移动通信网、固定通信网、微波通信网、有线电视网、卫星或其他城域网、广域网、局域网等信息网络上传输的视听节目,建立了视听节目服务许可制度。这一规章的颁布与实施,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广电总局与信息产业部管理职责的冲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通过立法对相关政府部门的管理权限加以划分,就很难解决如IPTV、手机电视等融合业务的发展问题”。

电信部门包括信息产业部都希望能够通过立法和建立统一的监管机构来解决三网融合的问题。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张穹表示,即将****的《电信法》将改变电信业务和广播电视业务互不准入的状况。他表示,“三网融合”从技术上来讲不存在障碍,从现实必要性来讲也不存在争议。实现广义的“三网融合”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短时间内难以实现,《电信法》将改变电信业务和广播电视业务互不准入的状况。

然而,即便是《电信法》****并建立类似于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这样的代表政府监管电信业和广电业的机构,仍然不能解决广电提出的两大问题:

一、               对内容的监管问题。目前中央以及地方台通过卫星在全国范围播出的广播电视节目有100多套(含收费节目),全国包括地方台在内电视频道在3000个左右。为了防止出现问题必须对直播的节目内容进行监看,这方面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如果开放电信网络开展视频直播业务,有可能会出现数以千计的网络电视台,每家网络电视台可以轻而易举的开通上百个直播频道,这将产生数以十万计的网络电视直播频道,要监看这么多的频道实际上将很难实现。

二、               如果允许电信网接入电视机,将对构成广电收入70%以上的广告和有线网络收入(2006年为777亿元人民币)构成直接威胁,实际上2006年广电的总收入1099亿元仅比四大电信运营商的纯利润1097亿元多了区区2亿元,对电信来说要解决的主要是内部的业务划分造成的利润分配和利润多少问题,而对广电而言却是有没有利润和是否能生存的问题。因此,如果向电信完全对称开放将危及到整个广电行业,如果出现问题,将可能造成不稳定因素,重蹈“互不准入”政策****前的复辙。

所以,解决“三网融合”问题的关键在于:

1       政策上是否允许电视接入电信网?

2       市场上电信网能否向电视用户提供合适的业务从而获得足够的收入而又不损害广电网的利益?

3       技术上电信网提供的相应服务能否实现?电视机能否既接入广电网又接入电信网?

****广电和电信之间“互不准入”的政策是源于当年广电和电信之间的恶性竞争,如果能找到一种方法,使得双方的利益均不受到损害,取消这项政策将解决三网融合的问题,利国利民,既能推动技术的进步,促进经济的发展,又能让电信和广电进入良性竞争,何乐而不为?

事实上,如果将视频内容的分发方式分为广播和点播的话,就会发现广电网播出电视节目采用的是广播方式,而在宽带互联网出现之前,点播是通过用户购买影碟或录像带的形式来实现的。有电视机的家庭往往都配有录像机或影碟机,通过广电网收看广播电视节目,通过影碟机或录像机播放自己喜爱的影视节目,广播与点播并存,广电网与影碟、录像带之间并无冲突。

从现行的内容管理体制来说,录音带、录像带、CD、影碟等的出版、发行和监管等是属于文化部管,不属于广电总局的管辖范围。

如果有一种电视机既能接入广电网,又能接入电信网,通过广电网收看广播电视节目,通过电信网点播影视节目,就如同广电网与影碟或录像带并存一样,将会使广电网与电信网共存而不会势不两立。

随着宽带互联网的发展,影碟将会被宽带互联网所取代,就如同影碟取代录像带一样。因为在网上发行影视节目不再需要影碟这样的物理介质,也就不再需要制作、运输、仓储、销售影碟等多个环节,从而节省了用于这方面的费用,使得通过宽带互联网发行影视节目的成本大大低于通过影碟发行。实际上,通过网络下载MP3格式的歌曲已经完全取代了以往CD光碟的地位,成为目前音乐产品发行的主要方式。因此,如果能解决通过电信网提供视频点播服务的技术问题,将完全可以实现在电视机上通过广电网收看广播电视节目,通过电信网点播影视节目。

对上述前景作为主管部门的文化部已经看到,文化部有关司局专门颁发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通过互联网提供视频点播(可视为网上影碟租赁)和下载(可视为网上影碟销售)的企业进行管理。

通过电信网以点播或下载方式发行影视节目,还将推动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

根据国家出版总署的统计,2006年我国共出版录像制品17856种,出版数量3.23亿盒(张),其中录像带(VT47种,6.79万盒;数码激光视盘(VCD12747种,20387.67万张;高密度激光视盘(DVD-V4601种,9951.31万张。发行数量2.41亿盒(张),发行总金额19.66亿元。与上年相比,品种减少了4.25%,出版数量下降了16.41%,发行数量下降了19.87%,发行总金额减少了5.48%

从上述数字可以看出,录像带的出版数量仅为6.79万盒,占总的录像制品出版数3.23亿盒(张)的万分之二,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证明录像带已经被影碟所取代。而与上年相比,通过光碟和录像带发行的影视节目出版数量下降了16.41%,发行数量下降了19.87%。可能的原因有二,一是盗版增加,使得正版出版和发行数下降;二是网络发行方式正在取代影碟发行方式,导致以影碟发行为主的录像制品市场(含盗版市场)萎缩。无论是哪种原因,正版影碟市场正在迅速萎缩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如不采取有力措施,将对作为我国文化产业支柱之一的影视产品市场产生严重问题。

2006年录像制品的发行总金额为19.66亿元,一般估计盗版的市场是正版市场的十倍以上,因此可以推测2006年我国含盗版在内的影碟市场销售额约为人民币200亿元左右。除了影碟销售市场外,还存在着影碟租赁市场,租赁市场份额应为销售市场的3倍以上,因此这部分总的市场空间约为600亿元。

如果网络视频内容存储分发平台具有足够大的存储空间和分发能力,将使得以往受到电视频道和播出时间、电影院线银幕数量以及影碟出版数量限制而不能发行的节目内容均可以发行(据统计,中国每年拍摄的10000多集电视剧只有1000多集可以在电视台播出,300多部电影只有不到10%的能够进入院线放映,通过影碟发行的影视节目也只有总数的10%左右),同时可以将库存的影视节目变为可以发行和销售的商品(据了解仅中央电视台一家就有数十万小时的库存影视节目),即可以实现“长尾效应”。根据《长尾理论》一书的作者Chris Anderson给出的数据,影视类内容长尾部分带来的收入将占到总收入的50%。因此,通过网络发行影视节目将由于“长尾效应”使得收入翻番,即年收入将有可能达到或超过1200亿元,假定其中一半作为著作权人的版权收入为600亿元,将大大鼓励作者的创作热情,提供更多更好的影视内容。另一半600亿元将通过市场的方式在发行渠道的各环节进行分配,包括电信和从发行影碟转变到网络发行的音像出版公司和视频点播网站、有关的政府部门、服务部门和公司等,从而促进网络发行视听产品产业链的形成。

由于广电网的性质决定其最适合采用广播方式,而电信网的性质决定其比较适合采用点播模式。因此,在电视机上收看广播电视节目用户一般会选择广电网,只有在点播影视节目或者上互联网时才会选择电信网,电信网提供的广播服务由于网络性质决定其不如广电网提供的好,除非其提供的是广电网不提供的内容,否则不会有人收看。而点播影视节目和上网本来就不是广电的市场,所以电信网提供点播和上网等服务不会影响到广电的既得利益。

电信网以点播方式分发视频内容将有利于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只有经过审查的内容才允许发布,不存在直播可能带来无法有效监管的问题。

如果允许正版内容并且禁止盗版内容通过电信网发行,将会大大降低正版内容的发行成本,使得通过网络发行的正版内容与通过影碟发行的盗版内容在销售价格上相当或更低,将有可能大大压缩盗版影碟的生存空间,从而为消灭盗版创造条件。

由于不再需要生产光碟,将使得生产、运输、存储、销毁和废弃光碟所带来的环保问题得到解决,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因势利导,借影碟必将被网络取代的东风,利用先进的网络技术促使通过影碟方式发行的影视节目转移到通过宽带互联网来发行;同时政府在这一过程中主动通过有关政策来引导和规范,将会避免当初没有认识到磁带必将被光碟取代的发展趋势,盲目发展磁带产业造成巨额亏损以及没有及时对新兴的光碟市场进行规范和管理造成盗版和非法光碟泛滥的问题,带动文化产业和IT产业健康发展。

因此,如果能在技术上解决通过电信网提供视频点播服务以及电视机既能接入广电网也能接入电信网的问题,将为取消“互不准入”的政策创造条件,实现“三网融合”。

深圳市微网视频技术有限公司的“微网(MN)技术”和“微网双向视频信息存储发布平台(MNV)”是一项在Linux平台上开发的、具有中国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技术,从提出构想到研发再到电信网上的商业应用已有十年,影视节目内容提供商利用微网存储分发平台通过电信网向用户提供视频点播服务已有三年多的实际商业运营,证明微网技术和微网平台完全可以满足在电信网上提供大规模视频点播服务的要求。与国外有关技术相比,具有更优异的性能和更好的经济性,有能力取代目前普遍采用的美国CDN技术和微软技术建立的网络内容存储与分发平台。中科院倪光南院士、前微软公司高级架构师戴习为先生均对“微网技术”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国务院新闻办五洲传播中心也在与微网公司商谈合作事宜。

深圳画佳集团开发的多媒体网络电视机(MNTV)将电脑、数字电视机顶盒以及DVD碟机等作为模块嵌入平板电视机并且与“微网平台(MNV)”整合。这种电视机可以接入广电网和电信网,用户使用遥控器即可轻松地在广电网和电信网之间切换,通过广电网收看广播电视的节目,通过电信网浏览网页和点播存储在“微网平台(MNV)”上的影视节目。同时,可以通过网络对软件升级,也可以通过更换模块的方式对硬件升级。由于平板电视机的主要成本是大屏幕显示屏,模块的价格仅为平板电视机价格的10%左右,采用嵌入模块的方式不仅有效地保护了用户的投资,而且用户会愿意在购买电视机的同时购买相应的模块和服务,解决了目前需要通过网络运营商赠送机顶盒才能推进数字电视或IPTV业务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画佳公司推出开放标准接口的多媒体网络电视机,类似于当年IBM推出开放标准接口的PC机从而带动了IBM兼容机市场以及DIY市场蓬勃发展一样,MNTV将有可能带动一个为MNTV开发兼容模块和遥控器的巨大市场,直接推动IT和家电产业的发展。

微网的MNV网络内容存储分发平台与画佳的MNTV电视机的出现与结合解决了“三网融合”的技术问题,如果能获得有关方面的支持,将可能取消电信和广电之间“互不准入”的政策,从而实现广电网与电信网和谐共存,互为补充,良性竞争,共同发展的大好局面。

微网视频内容分发平台与画佳多媒体网络电视的结合,将形成从存储分发到用户端的一整套完整的、具有中国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效、低成本、可管理的网络音视频内容传播的技术解决方案,从而有可能打破国外在这方面已形成的技术垄断和商业垄断,有可能为中国获得一次超越国外标准和国外技术的发展机会,有可能成为中国产业自主创新发展的一个成功典范,并且有可能为中国的新媒体产业提供一种国际先进的商业模式,从而有可能通过市场方式形成事实上的技术与商业标准,为我国技术标准的确立和推广走出一条新路。

微网视频内容存储分发平台具有足够的网络带宽和海量的储存能力,将有可能存储、分发几乎所有的影视节目内容,将大大增强影视节目的发行能力,使得大量通过传统渠道难以发行的节目内容得以发行,从而形成“长尾效应”,极大地扩充影视节目内容的发行数量和市场覆盖面,而画佳多媒体网络电视机将进入千家万户,使得电视机的用户也成为互联网的用户。因此,有可能建立起一条依托于微网存储分发平台和画佳多媒体网络电视机的影视节目内容发行渠道,在政府有关部门的引导和管理下,这条渠道将会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的要求:加强我国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必须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文化发展战略出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要求,坚持积极利用、大力发展、科学管理,以先进技术传播先进文化,促进和谐文化建设,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成为在党和政府的指导和监管下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主渠道


作者:林 沧